我今年65歲、獨居10多年,一場社區聯誼,認識小10歲的她,攜手再婚,沒想到半月後,我迷糊去了趟廁所…嚇到酒全醒,親手葬送這段黃昏戀!

示意圖來源:劇照對於肖梅這些過分的要求,我覺得不可思議,她為啥婚前不跟我說呢?

現在說不覺得太晚了嗎?

肖梅卻說,結了婚再說,才能看出我對她愛的「濃度」,如果我是真心地想跟她過後半生,應該是主動做這些事情。
為了緩和我和肖梅間的尷尬氣氛,我說讓我跟兒子商量一下,聽聽我兒子的意見。
誰知,半月後,我還沒有想好她提出的前兩個要求,她居然讓我每月給她女兒8千塊錢資助。
肖梅說自己跟我一起生活,就不能在自己女兒家幫忙做家務了,讓我給她女兒錢,也是為了緩和她女兒對我的態度。
她看我猶猶豫豫的,就又做了一桌子的美食,跟我撒嬌,給我灌酒,最後還故意賴在我懷裡說:老來伴老來伴,人老了,只是想找個伴,安安心心過完餘生就行!她說的話雖然很好,可到我這裡卻怎麼聽都覺得不是滋味。
我就順勢假裝又喝多了,去房間獨自睡覺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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