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主婦住家賣淫被逮 認罪罰2000

一旦罪成,可被判監禁不超過一年,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
聶諾阿蒂卡聆聽控狀后,當庭俯首認罪,並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蘇古協助求情時指,被告已婚,是名全職家庭主婦,與身為水務公司職員的丈夫共育3名孩子,而丈夫月薪1500令吉。

「身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的女被告丈夫,於上周不幸遭遇車禍,如今收入拮据,希望法庭考慮女被告認罪及初犯,罰於最低罰款額。

主控官依祖恩副檢察司以維護公眾利益,以及教訓被告及警愓公眾人士為由,建議法庭酌情判刑。

推事拉惹諾蘇再娜經考量后,判女被告罪名成立,罰款2000令吉或以坐牢3個月替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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