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3歲李龍基否認舉報未婚妻!與三子女關係好,子女鼓勵他要堅強

對於這些指控,李龍基稱只會做好自己:「你自己就是你自己的歷史!你自己歷史沒有得改,一直走下去,你自己一直在書寫,沒有得改,走好你自己的歷史!」不過他並不覺得未婚妻的是非會毀掉自己形象。

李龍基在20多年前與第二任太太結婚,因太太是內地人,婚後未有子女,為遷就太太,李龍基在1998年已遷到深圳居住,曾在福田區擁有多個房產。

 李龍基曾在訪問上表示買房的決定由妻子作主,所有的房都全部交給她,因為太太比自己年輕二十七、八歲:「大吉利是要是我賺不了錢,或者先走一步,也可以保障她生活無憂。


不過李龍基稱與王青霞重逢后,決定與第二任太太離婚:「其實覺得對不起她,所以我是凈身出戶所有的全給她,簽字離婚放棄了全部的東西。

5/5